从建筑机械设备事故分析看强化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城市建筑向高、大、深的新颖结构拓展,建筑施工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需求逐年加大,全国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由八十年代的不到80%发展到现在的95%以上,我市的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有较大幅度提高。目前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的注册登记,塔吊有602台,施工电梯123台,物料提升机553台,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基础建设施工领域,许多新技术、新工法的应用都以新设备为依托,机械设备在大型、高层、重点工程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中出现机械设备管理机构弱化,专业技术人员严重流失;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素质下降;设备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机械设备疏于维修保养,机械设备档案资料缺失,由机械设备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种种迹象表明,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放松设备管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给整个建筑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从我市情况看,今年发生了3起塔吊倒塌事故,一起施工电梯坠笼事故:
1、3月12日,无锡市新区某公寓二期9号楼工地,塔吊安装完成后,进行塔机调试时,由于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现场人员指挥不当,造成塔臂倾覆,1人死亡。
2、6月19日,无锡梅村某花园2号楼工地,塔吊在吊运钢筋过程中,由于钢筋超重,操作不当,致使塔吊发生整体倾覆,塔吊司机随驾驶室一起坠落,造成1 人死亡。
3、7月22日,无锡某病房大楼工地,在专业拆装单位未派人到场的情况下,现场项目部私自派工人爬塔拆除标准节降低塔吊高度,塔吊平衡臂扭曲,配重块掉下撞击塔身和附墙杆,人员被甩出,造成3 人死亡。
原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都对无锡“7.22”事故作出专门批示,指出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管理,强化责任,强化监督,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落实到每个岗位,坚决遏制事故上升的现象,安全生产的弦一刻也不能松。
通过全市的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对平稳。当进入了目前的施工黄金季节,重进度、抢速度、拼设备、轻安全、轻检查、轻教育的现象随之出现回潮,导致发生了11月14日银仁御墅花园D区A8号房施工电梯坠落的重大事故。事发当时死亡4人至15日凌晨4时许,死亡人数上升至11人。
2007年11月14日10时30分许,无锡银仁御墅花园D区A8楼工程施工升降机西侧吊笼从底层送料上至33层后,下行逐层载人到26层时又进入4人,此时吊笼内共载17人(含司机)、1辆手推车,吊笼开始下降,随即失速下降速度加快,直至坠地。事发后,经技术分析和有关装置进行检测,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施工升降机西侧吊笼电磁制动电机的制动力矩承受不了吊笼内的载重荷载,导致吊笼失速下坠,这是事故的起因,防坠安全器动作后,由于下背轮的脱落、上背轮螺栓的松动,加上吊笼没有在导向装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的装置,导致驱动、防坠齿轮与齿条相脱离,防坠安全器不能起到保护作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从另外的分析间接原因有: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说明书》对电磁制动器制动力矩的调整方法未有注明,背轮的安装设计有缺陷,维修保养不到位,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国标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规程,施工升降机的吊笼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笼在导向装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而该装置东吊笼有、西吊笼没有。这个事故创出了江苏省建筑施工伤亡之最,省委书记、省长梁保华批示:我曾一再强调要重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狠抓薄弱环节,消除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此事需要进一步抓落实。11条生命,血的代价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痛定思痛,我们从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分析,当前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之一: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政企分开,政府主管部门不再设置诸如材料、设备等管理职能部门,这无可厚非。但并不意味这些职能对企业无关紧要,原来施工企业的机管员这一岗位往往缺位,日常维修养护责任定岗往往缺失,企业设备管理被淡化、被弱化。
问题之二:安全综合管理替代企业设备的专业管理,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设备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使用建筑机械设备程度较多的工程项目上,设备管理成为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它需要大量的科学数据、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基础管理做支撑,绝非一个安全管理所能替代。同时施工企业的设备管理部门还担负着设备管理的档案,资产保值增值,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管理,必须是齐抓共管。
问题之三: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租借行为不规范。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激活了建筑机械的运作,提高了机械设备的利用率。施工单位依托租赁单位为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起重设备,并过分依赖租赁单位。有些租赁单位出租的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保险限位装置不齐全或完全失效。也有一些租赁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维修保养能力差,生意好时往往忽视必要的维修保养,出租设备完好率偏低。有些租赁公司在做中介,帮老板之间的起重机械相互调剂,对起重机械性能指标运行情况维修改造情况不了解,使其安全性能难以保证,给安全生产埋下了很大很深的隐患。
问题之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行为不规范。一些无资质企业或无资格个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活动,也有一些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编审和实施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一些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的起重机械拆除工程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制约,一些监理企业未对起重机械拆除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问题之五:建筑机械设备、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不规范。一些施工企业操作大型机械设备的人员文化素质低,又未经过专业培训,不懂专业知识,不知机械产品结构,不解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及其重要性,不会做日常的维修保养。如塔身标准节的连接螺栓要定期检查,司机每天上塔时,顺手就要拧一拧其紧固情况。机操人员的运转台班记录应记录设备每天的运转状况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并作为设备的运转档案,而现在仅作为是结人工的依据。
问题之六:建筑机械设备维修养护质量不保证。在更换零部件、结构件时未按设计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贪图省钱,不到具有生产维修资格的专业厂家进行维保和大修。我市曾经发生过,施工升降机不在正规厂家大修,大修后吊笼底板因没设支架而引起整体脱落,造成伤亡事故。“11.14”事故的背轮螺栓,设计规范高强度螺栓,而我们取证到的是普通螺栓,且内六角搭接不规范。
根据国务院、部、省对建筑机械设备管理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提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坚决防范遏制建筑大型机械设备的事故,在以下几方面要采取的措施: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设备管理的领导。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精辟论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科学精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在建设事业发展中,全面推进建筑安全工作,是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和谐的内在统一,建筑起重设备是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的设备,用之恰当、管理得当,它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反之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它将滞后企业的发展,经济损失、企业降级。
二、加强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注册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起重机械户籍制),企业要有设备技术档案,购买日期,使用年限,保养记录,关健部件的更换记录。2007年发布的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中,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即使用一年就必须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满足要求才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121-2000,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安全器的寿命为5年。塔吊的基础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作,塔吊标准节连接螺栓要定期检查更换,塔吊的限位、保险要经常检查其可靠性。
三、明确租赁单位与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建筑施工是实行总包负责制,不论是租赁单位提供的设备,总包单位必须纳入统一的管理范围以内,对其提供的设备状况、机操人员的持证、维修保养的职责要明确论定。一个依托,一个依赖,不要在使用管理中失控。严禁出租国家明令淘汰不准使用、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起重机械。
四、必须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现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拆装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业务,包括顶升、附墙,坚决杜绝无证承包、转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从事拆装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起重机械安装拆除要制订方案和技术负责人审批,这里的技术负责人就是资质证书上技术负责人,不要代签;委托的,要拿出委托证书。职责要明晰,作业前要交底,要使从事拆装的人员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定人、定岗、定责,还要定专人指挥,专人监护。
五、起重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筑机械操作、维修工人在建筑行业中是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种,要抓好起重机械技术工人的上岗培训,技能培训。要使机械操作人员从“知”的基础上,提高到“会”,更要在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去认真“执行”。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指挥、起重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参加年审考核。
六、做好建筑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设备维护是为了保持机械良好的技术状态及正常运行所采取的措施,一定要考核维修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做好验收记录,考核到人追溯有源。建设部、省局已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施工企业要对一些落后的,技术含量低的,安全性能差的机械限止使用,果断淘汰,不留后患。
七、做好设备的自检、报检。设备安装好后须进行一个交接验收记录,做好自检,在此基础上报检测机构进行对其安装质量的检测,合格后挂牌作业,安监部门履行检查时,首先查有无合格证,无证发停止使用,若施工企业强行使用,监督部门取证后可进行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机械设备是完成建筑产品的关键之一,其核心是为人服务的,坚持坚持标准,遵守制度,加强管理,消除隐患,按章使用,建筑机械设备事故能够控制和避免的。